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科研产业处

科研项目

新闻动态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综合首页 > 科研项目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类别:科研项目 作者: 日期:2023-11-13 15:37:0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为提升学校教师科研水平,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市委“1441”工作思路,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设任务,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发展建设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和科普讲坛项目,选题要求如下:

1.自然科学项目选题要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发展方向,主要围绕经济建设重点所关注的工业、农业、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重点支持切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有明显经济效益或有一定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能够体现本专业领域较为前沿的技术发展方向的项目,鼓励具有较高创新性和研究价值的自拟题目申报。

2.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设置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专项、产教融合专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专项、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个大类具体参照《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3.科普讲坛项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立地式科研,不断推动科学普及工作走深走实。申报人围绕自身研究方向与业务工作进行选题,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相关要求

)申报要求

1.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研究,每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

2.不允许一题多报,凡已立项级以上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项目,一经发现予以取消并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3.项目申报一般为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其中副高以下职称人员项目立项率不低于60%;所有项目申报均经过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推荐;

4.学校鼓励博士等高层次教师积极申报科普讲坛项目,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完成时限

学校对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督促项目开展,完成时限为一年。如在一年内不能完成,需提出书面申请延期结项。项目申报者在两年内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将取消结项资格。

(三)结项要求

1.自然科学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结项须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一份(字数10000以上,重复率20%以内),并附其他成果材料及详实的过程支撑材料。

2.科普讲坛项目结项需提交1-1.5小时完整视频视频应正式、完整、清晰呈现课题内容,与课题申报时提交的课件、视频等反映的内容相一致,申报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视频原创性,不侵权无纠纷。申报人可自行选择拍摄场景,视频采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不允许另行剪辑及配音。结项课题产生的课件、视频等所有权及版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通过不同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播放、推广等的权利。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自然科学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提交相应类别的申报书、申报活页和汇总表;

2.科普讲坛项目提交申报书、汇总表、科普课件PPT格式)、科普视频时长10-15分钟,MP4格式,分辨率 720P(1280×720)或 1080P(1920×1080),16:9 比例拍摄,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简述科普讲坛的基本内容);

3.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于112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发送至科研产业邮箱wf3857231@163.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选题指南

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

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项目)申报书

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科普讲坛项目)申报书

5.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活页

6.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活页

7.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产业处

                                  团委学生处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