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潍坊市科学技术局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围绕我市“9+3+N”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生态环保、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现代高效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培育壮大元宇宙、磁技术、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以及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其他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拥有项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产学研结合方式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资金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和支出结构合理,使用合法合规。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的原则,限额5项,学院将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的或者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2)申报单位没有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高校、科研院所在上年度研发活动统计中,没有参加统计活动,或参加统计活动但统计结果显示 R&D 投入为“0”的。
(3)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的。
三、申报流程
1、请申报该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于4月14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申请活页》(《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wf385723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2025年度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学院推荐的课题负责人于4月20日下午17:00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将申报书上传至系统完成申报。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3.同时,请于4月22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应与系统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海岱阁311科技处。
附件:
1. 2025年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2. 2025年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3. 2025年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