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潍坊市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党的创新理论实践运用,聚焦市委“一七五一”思路目标和任务举措,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实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守学术诚信。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潍坊篇章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2026年度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设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研究课题两大类。
重点研究课题可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安排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从各自专业、职能或区域特点出发,自拟研究题目,精心设计研究,推出精品力作,为冲击万亿城市、打造区域副中心城市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专项研究课题共设7类。经与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充分协商,设立“全面推进潍坊文化繁荣兴盛”“清廉潍坊家风建设”“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潍坊实践”“会计”研究专项。为加强社科青年人才培养,设立“青年社科人才”研究专项。具体选题要求和研究方向请参照课题指南(附件1)。
三、课题申报
1.申报资格
课题组必须由3人以上(含3人)构成,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在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2项,其中作为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与1项课题的申报。凡违反上述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课题申报资格。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社科项目。已作为负责人申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人员,不得再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批次课题。
2.申报数额
为提高申报课题质量,对课题申报实行配额制,高职院校每类限额7项,学院将择优推荐。
3.成果形式:申报成果的最终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
四、申报时间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4月15日前登录“智慧潍工-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模块,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命名方式为:姓名+项目名称;《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活页》须匿名,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本人或课题组成员相关信息,不得造假)。各单位审核人员须于4月16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系统将于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与审核人员合理安排进度,提前完成材料上传与审核,避免在截止前集中操作。
同时,请密切关注审核流程状态,确保项目在每一环节及时推进。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上传或审核逾期,相关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通过学院推荐的课题负责人于4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包括:①《申请书》须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间折页后骑马钉装订,页数不限,一式3份;②《活页》仅一张A3纸印制,中间折页,一式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