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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与专用大模型垂直应用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类别:科研项目 作者: 日期:2026-05-21 09:26:51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与专用大模型垂直应用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持“育人为本、应用导向、智能向善”的原则,通过“揭榜挂帅”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成果,打造一批教育领域专用大模型垂直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我省教育强省建设提供示范引领。

二、榜单内容

榜单项目分为“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与教育领域专用大模型垂直应用两类(详见附件1)。

“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重点围绕智能教学理论、学科知识图谱、人机协同教育模式、教育学习分析与数据智能、智能教育伦理与治理研究等开展探索实践,通过系统性研究与实践,突破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关键瓶颈,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可落地的理论成果、技术标准与教学模式,推动教育从经验驱动向数据与智能驱动转型,切实提升教学质量、促进个性化学习,并为智能教育的健康、公平、安全发展提供治理保障。

教育领域专用大模型垂直应用聚焦思政、科学教育、体育、美育、心理健康、校园安全、技能培训、教育评价、科学研究等领域和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与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垂直应用范例与智能体工具,使人工智能切实成为师生“用得上、用得好”的教学助手,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从深度融合走向协同共生,全面提升教学效率与育人质量。

三、申报条件

(一)本次以联合体为单位开展申报。揭榜单位为省内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揭榜单位须具备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强烈意愿,能够提供场地、经费及政策保障,并具备常态化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

(二)揭榜单位应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至少包含1家企业,联合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在人工智能、大模型或教育技术领域具有核心技术能力或成功案例。

(三)申报团队需拥有结构合理的跨学科研究队伍,包含教育专家、技术骨干及学科教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支持大模型训练或研究基地运行的硬件基础(如算力环境、智能终端)及数据资源(如校本数据集、教学资源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四、申报时间

1.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5日前登录“智慧潍工-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模块,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申请书》(附件2)word文件格式,命名方式为:姓名+项目名称;《申请活页》(附件3)《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须按规定方式列出)。

各单位审核人员须于6月7日前完成系统审核。系统将于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与审核人员合理安排进度,提前完成材料上传与审核,避免在截止前集中操作。

2.通过学院推荐的项目申报人于6月12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须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完全一致。

五、有关事项

(一)同一单位累计牵头和参与揭榜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3项,每项均需填报一份申报书,其中,最多牵头“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1项(该项内可选择多个方向开展研究)。

(二)该工作实施期截止至2027年12月底。

(三)各单位在申报及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管理规定,做好算法备案与数据内容安全审查,确保人工智能应用始终朝着“智能向善”的方向发展。

(四)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组织研讨,交流“揭榜挂帅”项目进展,对成效显著的项目,将认定为“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中心或教育领域专用大模型垂直应用典型成果,并将在推荐参评相关项目及资源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