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29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1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高校申报项目需经学校统一审核后,由省教育厅审核报送教育部。省教育厅、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官网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教育部通知文件为准。
二、申报说明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务必注意申报节点,避免反复提交、反复退回修改、卡点报送的情况。
本次申报部分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一般项目限额1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限额2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不限额。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严格参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文件中教育部联系电话。
三、申报流程
1.校内初评。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29日前登录“智慧潍工-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模块,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A表 word文件格式,命名方式为:姓名+项目名称;《申请评审书》B表 以“课题名称”命名,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各单位审核人员须于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系统将于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与审核人员合理安排进度,提前完成材料上传与审核,避免在截止前集中操作。
2.通过学院推荐的课题负责人于2026年7月9日前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4.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5.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6.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