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相关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近三年完成(即2023年1月至今),原则上为经科技成果评价或验收的项目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行业零部件、整机、电气电控系统、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请申报人按照《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和申报书要求,填报要求详见《申报书》填写说明。
(二)今年创新奖通过协会的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在服务平台填报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纸质材料,具体填报流程请查看附件3(山东省科技创新奖服务平台填报说明书)。
申报服务平台网址:https://tencent.xiehuiyi.com/mms?shId=366&siteId=154。
科技创新奖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三、设奖及奖励办法
(一)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属在省科技厅已备案奖项,设奖周期为一年。
(二)奖项等级设置:科技创新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特等奖奖项不超过2项,综合授奖比例不超过50%。其中特等奖无需申报,由评审专家委员会从申报项目中根据奖励办法的要求遴选产生。
(三)本会所设科技创新奖中的技术进步奖按照《奖励办法》(参看附件1)规定,分等级申报,等级内择优评定,如申报不通过,则不降级评定。望各单位认真组织材料,精准申报。
(四)本会对本年度获奖项目在年底召开的年度科技创新奖颁奖大会上进行表彰,领奖人为主要获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五)为维护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评审和表彰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六)表彰奖励:颁发证书与奖金。
(七)奖金:
1.奖金来源:省协会自筹;
2.用途:本年度获奖项目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
(八)相关项目不适宜参加评选(参看附件1第七条)。
四、支持措施及其他事项
(一)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将获奖项目按程序向省科技厅报备。
(二)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优先推荐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科技进步奖。
(三)协会对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及二等奖项目的产品申报“省首台套”时向省工信厅优先推荐;协会奖励评审委员会对近三年获得“省首台套”产品的项目,在奖项评选时优先推荐。
(四)各有关部门应结合现有科技人才计划,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在承担科研任务、职称评审评定、实施激励机制等方面予以支持和认可。
五、申报时间
请项目申报人于7月6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纸质稿1份报送至海岱阁311科技处(盖章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于7月9日前注册登录山东省科技创新奖服务平台按填报要求完成内容填报以及盖章版附件材料上传。
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咨询:丁致宇 15806637581
附件:1. 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2. 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3. 山东省科技创新奖服务平台填报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