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发〔202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教育与实践结合,治标治本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结合的原则,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开展个人和学院自查整改,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增强学院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推动学院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进科研作风,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二、整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自查自纠。各单位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对科研诚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文、不漏一项。
(二)组织存量论文专项检查。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通过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等方式,对学院为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进行全面系统筛查,特别是2019年以来发表的论文逐篇检查。全面检视论文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研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规范或存在一定违规风险的,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并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开展在研科研工作和科研项目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及时记录科研数据、是否遵守其他规范行为。
(三)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各单位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作出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强化科研诚信意识。
(四)组建科研诚信宣讲队伍。积极发挥学院人才资源优势,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科研诚信宣讲队伍,倡导学院领导带头宣讲科研诚信。
(五)开展科研诚信宣传与教育。各单位切实发挥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讲座、报告、论坛等形式,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系列文件。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校报校刊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2年11月—12月)
1.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推荐一名认真负责的老师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统筹本单位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填写《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科研产业处。
2.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填写《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3);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及存量论文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具体检查内容及标准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意见》(附件4)和《关于印发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附件5),填写《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明细表》(附件6)和《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7),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科研产业处。
3.组建科研诚信宣讲队伍。填写《科研诚信宣讲队伍人员名单》(附件8),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以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科研产业处。
(二)宣传教育阶段(2023年1月—3月)
将2023年3月定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月,积极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广泛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可根据相关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目录中的相关文件(见附件9),参照各级科研诚信管理部门公布的相关科研诚信案例(链接:https://www.orichina.cn/channels/6.html),开展科研诚信学习警示,围绕案例开展学习讨论,提高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恪守学术规范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填写《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0),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附件10以及相关活动照片(2-3张)电子版报送至科研产业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5月)
对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撰写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参照附件11),于2023年4月2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产业处。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有关部署以及教育部和我省各项要求。
(二)加强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党对科研诚信工作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畅通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将科研诚信工作引向深入。
(三)真抓实干,保证工作实效。上下联动传导压力,下大力气抓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确保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有人抓、抓得紧、见实效,持续提升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或EXCEL版)发送至科研产业处邮箱:wf3857231@163.com。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产业处(海岱阁515)
联系人:杨萌萌 联系电话:15662545873(微信同号)
附件:1.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意见
5.关于印发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6.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明细表
7.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8.科研诚信宣讲队伍人员名单
9.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目录
10.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11.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
科研产业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