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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潍坊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类别:科研评奖 作者: 日期:2023-03-27 15:16: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规定和《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潍坊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社科优秀成果评选,在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突出参评成果质量的同时,更加侧重服务党政决策的智库成果,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引导广大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研究重心向服务发展转移,深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重大实践经验总结。为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社科力量。

二、学科组设置

本次评奖设“应用研究”、“经济与管理”、“政治与法律”、“文史哲"、“教育与教学”等五个学科组,并在教育与教学学科组中设立“思政课”专项,在政治与法律学科组中设立“党建“专项。

三、申报要求

申报参评成果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结题的研究成果,或获得潍坊市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批示,以及被潍坊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课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等,均可申报参评(县市区参评成果获得本县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即可)。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初审

请根据通知要求,于3月29日下午5:00前将评审表和汇总表、申报的成果以及参评成果其他有关材料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研产业处邮箱wf3857231@163.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推荐报送

根据通知要求,学院推荐指标数额为5项,学院将择优推荐。通过学院评审推荐的成果于4月11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产业处。报送的纸质材料如下:

1.《汇总表》1份。

2.推荐成果《评审表》1份。

3.申报的成果。理论文章、课题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等提交复印件3份;著作提交原件3份。

4.参评成果其他有关材料提交复印件2份

①参评成果反响材料,按评审表说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反响材料”字样

②课题类申报成果,提交立项、结项(鉴定)证明

③决策咨询等应用研究成果,提交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


  附件:1.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2.潍坊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科研产业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