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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类别:科研评奖 作者: 日期:2023-05-10 16:15:47

部门,各二级学院

按照《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设置5个奖项,分别是: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市科学技术青年奖。

科学技术最高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青年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原则上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提名数量

根据要求,我校限额申报2项,学校将择优推荐。

、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2023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见附件3)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2023年3月31日前发表。提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医疗卫生类项目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立项或2020年1月1日以后结题的项目,论文为项目立项前2年之后发表的。提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应用证明须由应用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二级单位或科室印章无效)(见附件4)。

2.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的项目,应在项目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提名申报。

3.用于报奖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必须征得未参与报奖的其他论文、专著作者或者知识产权权属人、发明人的同意,并在提名材料中出具签名同意的书面意见。不同单位的完成人联合报奖时,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须对彼此合作关系进行说明,并在提名材料中提供证明。

4.提名者提供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提名单位对照原件对报奖所涉及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其负责(见附件5)。一经发现,按照《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取消申报资格,并对提名单位采取通报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以往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论文等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5.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已获得2022年度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再次以首位完成人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原则上需间隔一年以上,2021年和2022年连续申报但未获奖的项目,2023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6.所有提名项目均应完成成果登记,成果登记时间截止2023年5月31日,报奖材料需附2022年6月30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7.涉密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提名材料的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前将提名书(见附件6)项目简介(见附件7)和汇总表(见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产业处邮箱wf3857231@163.com


附件:1.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限额表

2.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专业分类

3.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基本条件

4.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应用证明(模板)

5.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支撑材料真实性情况说明

6.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7.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简介(模板)

8.2023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汇总表(模板)



科研产业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