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相关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至今完成的,原则上为经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或验收的项目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行业整机、零部件、电气电控系统、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请申报人按照《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和申报书要求,填报要求详见《申报书》填写说明。
(二)科技创新奖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三、设奖及奖励办法
(一)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属在省科技厅已备案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二)奖项等级设置:科技创新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特等奖奖项不超过2个;一等奖奖项不超过30个;二等奖奖项不超过110个。其中特等奖无需申报,由评审专家委员会从一等奖申报项目中根据奖励办法的要求遴选产生。
(三)协会所设科技创新奖中的技术进步奖按照《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分等级申报,等级内择优评定,如申报不通过,则不降级评定。请申报人认真组织材料,精准申报。
(四)协会将在年度科技创新奖颁奖大会上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
(五)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奖杯与奖金。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2.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特种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产品或项目。
3.所申报产品属淘汰的落后产能产品的。
4.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项目。
5.关键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6.对知识产权有争议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7.出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项目。
四、支持措施及其他事项
(一)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将获奖项目按程序向省科技厅报备。
(二)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优先推荐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
(三)协会对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及二等奖项目的产品申报“省首台套”时向省工信厅优先推荐;协会奖励评审委员会对近三年获得“省首台套”产品的项目,在奖项评选时优先推荐。
五、申报时间
1.请各单位于7月4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申报单位登记表》(附件3)(word格式)发送至科技处邮箱wf385723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于7月9日11:00前将《申报书》纸质稿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
附件:1. 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2. 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3. 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申报单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