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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2025年度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类别:科研评奖 作者: 日期:2025-06-09 15:06:26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成果范围

1.成果范围:围绕我省职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近两年内撰写的论文、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研究课题、教材(教案、课件)、专(编)著及其它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

2.参评成果的时限以评选通知为准。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申报评选,需同时提供中文版。

3.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性申报评选。未参加过评选的著作,若再版时间在评选时限之内,可以参评;参加过评选的著作再版后新增内容超过原著三分之二方可参评。

二、参评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要求立论扎实、观点新颖、针对性强,对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要有实践指导作用,对全省职工(职业)教育工作有促进和借鉴意义。

1.论文:要紧紧围绕当前职工(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及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阐述,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谨、言简意赅。论文附摘要,注明参考文献。已发表的附当期刊物原件或复印件;在工作中应用并取得成效的,可附相关佐证材料。

2.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研究课题:选题要有前瞻性,内容充实、逻辑清晰,围绕职工(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系统、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意见和建议。

3.教材、教案、讲义、课件及著作:主体内容要反映企业培训、职工(职业)教育等工作,书号、版号、主编等项内容标注齐全;教学课件画面清晰,内容完整,并附作者姓名、课件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文字说明;正式发表、出版的教材、著作需提供原件,未公开出版的教材、教案、讲义、课件等要有单位推荐说明;突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推广价值。

三、评审奖励办法

由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秉持“成果导向,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相关标准评选出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个人颁发奖励证书。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论文、课件原则上独立完成,课题、教材等作者控制在8人以内;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重点课题立项课题、同一作者已获奖的同一主题成果不再申报参评;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成果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参评者要对成果的原创性负责,对挪用、抄袭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2.文稿统一用word文档排版,正文用3号仿宋GB2312,标题用2号新宋体加粗,A4纸打印并注明页码。

3.论文评审费用150元;教材、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研究课题、专题报告、专(编)著评审费用260元。以上费用主要用于专家评审指导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由申报人员缴费,科技处统一收取并汇到协会,协会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

五、申报流程

1.请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1、2)、成果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wf385723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成果奖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于9月12日11:00前将纸质材料:成果一式五份、《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海岱阁311科技处。


附件:

1.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2.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