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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的通知
类别:科研评奖 作者: 日期:2025-06-16 08:55:55

各职能部门、相关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2023年以来完成并实施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及已获得省级以上同类奖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推荐数量

依据《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附件1)进行申报,不符合本评选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限额2项,学院择优推荐。

(三)表彰数量

全省共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

二、项目要求

(一)实践性。申报项目已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能为相关领域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创新性。申报项目须具备显著创新性,能够体现新的理念、方法、技术或模式,对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三)示范性。申报项目须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可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带动相关领域发展。

(四)合规性。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真实性。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省政府发文公布“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获奖项目,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10万元。

四、其他事项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纪律要求,杜绝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打招呼、拉关系、干预评奖。

2.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在评选活动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评选工作要从简从实,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资金。

3.严格按照《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鲁办发〔201917号)和《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鲁文旅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申报时间

1.请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图片、视频等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视频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4-5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wf3857231@163.com,文件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命名,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请申请人于7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8份,报送至科技处。


附件:1.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

2.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